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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宁夏讯 近日,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市大武口区和惠农区两个药械化市场监管所的工作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显示,两个药械化市场监管所对各自辖区药械化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7%;零售药店“阳光药店”达标率92.7%,一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达标率100%;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上报单位中医疗机构占比达96%;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0起,行业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为推进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基层监管所职能分散、执法人员精力分散、药械化专业人员分散的现状,大胆尝试“刀刃向内”的自我改革,于今年5月和6月,分别在该市大武口区和惠农区市场监管分局所属辖区成立药械化市场监管所。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向各区市场监管分局分派药械化任务后,再由药械化市场监管所执行。这也是石嘴山市为专业监管药械化产品建立的基层监管所。
据悉,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精心选派18位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监管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入驻药械化市场监管所,并逐步引进一批具有药学、法学等专业背景的相关人才充实到专业化药品监管队伍中,对辖区涉药领域实施专业化监管。两家药械化市场监管所均成立药品监管组、械妆监管组,统筹开展药械化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全面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同时,药械化市场监管所综合运用“智慧监管”、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等手段,对不同风险等级的检查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聚力提升监管效能。 (李易真 马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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