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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斑马线刷手机,可能要吃罚单——8月1日,《厦门经济特区斑马线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施行,其中明确提出:行人通过斑马线,应当在斑马线内尽快通过,不得坐卧、停留、嬉闹、浏览电子设备或者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违反这一规定,妨碍车辆合法通行的,将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对“任性过街”立下规矩早有先例。2019年,浙江温州就禁止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穿道路时低头看手机,违反者处警告或10元罚款。随后,嘉兴、宁波等地都作出相应的禁止性规定;去年11月,河南更是在全省范围立法惩戒马路“低头族”,且执法尺度明显提高,违者最高可罚200元。
手机里的风景再美,少了安全都是浮云。在相关法条存在空白的情况下,地方层面的尝试有其必要。日常生活中,手机可以说已经变得无孔不入。一项媒体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有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人的注意力有限,刷了手机,便顾不上看路,道理如此简单,却屡屡有人充耳不闻。
究其原因,除了一些特殊情况,更多的是侥幸心理在作祟。比如,机动车在斑马线礼让行人已渐成共识,但一些“低头族”反而有恃无恐,抱着“我弱我有理”的心态,旁若无车地走过,让礼让沦为忍让,甚至是生命难以承受之重。据有关调研,在厦门的交通事故中,发生在斑马线的占了近20%,亟须引起重视。从这个角度看,厦门立足自身实际,出台全国首部有关斑马线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以小切口打开问题症结,可以说是颇有示范意义的制度补漏。
文明其表,制度其里。虽说徒法不足以自行,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在某种程度上,以立法为契机可以唤醒文明意识、倒逼道德提升,继而在长期的执行中形成习惯,促进多个方面的善治。正如有律师所说:“对‘低头族’立法,就像对公共场所禁烟立法一样,虽然不能做到完全杜绝,但是可以净化社会风气。”
可以想见的是,过斑马线刷手机经常被视为个人习惯,立法禁止难免会引来一些异议。过往案例表明,质疑声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就行为的判定依据而言,哪些举动属于“玩手机”?“妨碍车辆合法通行”怎么界定?二是如何权衡背后的执法成本,会不会法不责众,最后变成“一阵风”?这些担心直指现实,有待实际操作中逐步完善、不断细化。对此,厦门表示,一方面将加强交通管理的智能化建设,另一方面推动群众共建共享共治,成效几何值得拭目以待。
总之,立法的目的是规范,不是罚款。唯有人人共守“法治的细节”,正视斑马线,文明才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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